2013年2月9日 星期六

文。學

文學到底是什麼?那是我一直以來想不通的問題之一。從初中到大學,從對文學一無所知,到現在以它為研究對象,我終究沒法整理出答案。有不少聞名世界的作家在談自己的創作經驗時,都會說到這點。但文學是藝術品,各人從不同的角度去看,得到及分享的答案是不盡的。好了。那麼,我自己是怎麼看文學的?我是否,或者說,能否,建立出一種獨特的,主觀性的文學觀呢?

對於天才的文學家來說,文學是流水。因為只要他們一思想,文學就存在。他們的腦袋由一被創造的那刻便是充塞著各種各樣,美麗奔放的作品。他們的一生就是為了呈現作品,一舉手一投足,都叫人拍手稱奇。一切都是自然而生,自然而為。

像我這樣子的人,後天的努力是不可或缺的。

不錯。畢竟世界上能做第二個「村上春樹」的,屈指可數。我從不奢望能沾上帶榮耀的光彩,我只是想寫點東西。那東西不是一瞬即逝的,是經得起時間的考驗,是耐得住人類的進退的,是永恆存在的。用有限創作無限的,也許是我文學觀的根。

最近重新執筆寫小說,一邊讀著「萊辛頓的幽露」,發覺我還是原來無知的我。我的筆,我的墨水,好像烈陽底下的湖水,要慢慢被蒸乾了。流水般的文字,無瑕的舖墊,我望塵莫及。

文學是什麼?是我還未能觸及的高峰?還是我生命中,一輩子也學不會的遺憾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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